ECP未能履行职责:SC

伊斯兰堡:

最高法院宣布,巴基斯坦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未能履行其实现人民意愿的宪法义务,其行事方式不符合其宪法职责。

“不幸的是,尽管法院作出了明确的声明,但ECP的行为方式却不符合其宪法职责。

“相反,(它的行为)符合这样一种观念,即他们拥有无视其他宪法机构和基本投票权的宪法权力,”法官阿耶莎·马利克(Ayesha Malik)在印度最高法院阿迪尔·巴扎伊(Adil Bazai)一案中撰写的一份长达六页的补充说明表示。

Ayesha法官是由Syed Mansoor Ali Shah法官和Aqeel Ahmed Abbasi法官领导的三人法官团的一部分,该法官团于12月12日一致否决了ECP因涉嫌根据宪法第63A条叛逃而取消Bazai资格的决定。

法官的意见得到了另外两名法官的支持,他提醒欧洲共产党,选举是民主的生命线,欧洲共产党是选举公正的保证。

“因此,人民选举委员会的独立性对选举进程至关重要,否则民主的基础就会受到破坏。

“法院还承认并宣布,ECP不应屈从于政治影响,或政治工程,而应保持民主的公正监护人,因为ECP的任何倾向都将损害政治制度的合法性。”

“保护选举完整性的核心是选举权和人民行使这一权利。投票的至高无上强调了民主制度中的权力和合法性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这就是为什么需要一个独立的宪法机构来确保通过选举实现人民的意愿。”

它说,即时案件的事实迫使法官再次重申,ECP的宪法义务不能被视为对-à-vis其他宪法规定和机构的压倒一切的宪法权力。

“根据宪法授权,ECP是一个独立的机构,有责任进行自由和公正的选举,有责任确保人民选出的人继续留在政府中。

“选举委员会的独立性是民主制度的基本保障,民主制度可以维持选举的公正性,并确保人民的意愿转化为他们对民选代表管理的同意。”

它说,这种独立赋予了政府合法性,因为它是基于人民的选择。这就是建立公众信心,保护法治,保护人民免受政治操纵的原因。”

“宪法明确规定,政府的权力完全取决于人民的意志。这将通过人民行使其投票权和参与选举和政治进程的权利来表现出来。

“选举是登记选民选出代表他们治理国家和行使政府权力的代表的主要方式。这是宪法保障的一项基本权利。”

在由Syed Mansoor Ali Shah法官撰写并由其他两名成员批准的主要判决书中,最高法院指出,ECP对2024年2月16日同意宣誓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的调查结果与记录的材料的重量相反,在法律上是不可持续的。

PML-N声称,在奎达NA-262选区赢得选举的独立候选人Bazai最初提交了入党宣誓书。

然而,根据PML-N的说法,他后来“改变了忠诚”,成为逊尼派独立委员会(SIC)的一员,该委员会由PTI支持的独立候选人组成。

Bazai声称,关于他加入PML-N的宣誓书是假的。然而,鉴于2017年11月21日的《选举法》,ECP已经取消了他的席位。

最高法院表示,由于巴扎伊没有被发现是PML-N议会党的成员,PML-N主席关于上诉人叛逃该党的声明,以及ECP通过质疑命令确认的声明,没有管辖权。

“因此,这些上诉是允许的。委员会所通过的受到质疑的命令被搁置,而PML-N党的领导人所作的上诉人已脱离上述政党的声明也未得到证实。

“因此,上诉人从NA-262席的国民议会成员资格恢复为独立成员,而不是作为PML-N议会政党的成员。”

然而,法院澄清说,本院关于2月16日的同意宣誓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的裁决取决于民事法院的最终裁决。

声明说:“考虑到上诉人关于伪造和使用虚假同意宣誓书的指控的严重性,我们希望正在审理民事诉讼的民事法院和正在审理刑事诉讼的地方法官能够尽早做出同样的裁决。”

最高法院宣布,巴基斯坦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未能履行其实现人民意愿的宪法义务,其行事方式不符合其宪法职责。

“不幸的是,尽管法院作出了明确的声明,但ECP的行为方式却不符合其宪法职责。

“相反,(它的行为)符合这样一种观念,即他们拥有无视其他宪法机构和基本投票权的宪法权力,”法官阿耶莎·马利克(Ayesha Malik)在印度最高法院阿迪尔·巴扎伊(Adil Bazai)一案中撰写的一份长达六页的补充说明表示。

Ayesha法官是由Syed Mansoor Ali Shah法官和Aqeel Ahmed Abbasi法官领导的三人法官团的一部分,该法官团于12月12日一致否决了ECP因涉嫌根据宪法第63A条叛逃而取消Bazai资格的决定。

法官的意见得到了另外两名法官的支持,他提醒欧洲共产党,选举是民主的生命线,欧洲共产党是选举公正的保证。

“因此,人民选举委员会的独立性对选举进程至关重要,否则民主的基础就会受到破坏。

“法院还承认并宣布,ECP不应屈从于政治影响,或政治工程,而应保持民主的公正监护人,因为ECP的任何倾向都将损害政治制度的合法性。”

“保护选举完整性的核心是选举权和人民行使这一权利。投票的至高无上强调了民主制度中的权力和合法性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这就是为什么需要一个独立的宪法机构来确保通过选举实现人民的意愿。”

它说,即时案件的事实迫使法官再次重申,ECP的宪法义务不能被视为对-à-vis其他宪法规定和机构的压倒一切的宪法权力。

“根据宪法授权,ECP是一个独立的机构,有责任进行自由和公正的选举,有责任确保人民选出的人继续留在政府中。

“选举委员会的独立性是民主制度的基本保障,民主制度可以维持选举的公正性,并确保人民的意愿转化为他们对民选代表管理的同意。”

它说,这种独立赋予了政府合法性,因为它是基于人民的选择。这就是建立公众信心,保护法治,保护人民免受政治操纵的原因。”

“宪法明确规定,政府的权力完全取决于人民的意志。这将通过人民行使其投票权和参与选举和政治进程的权利来表现出来。

“选举是登记选民选出代表他们治理国家和行使政府权力的代表的主要方式。这是宪法保障的一项基本权利。”

在由Syed Mansoor Ali Shah法官撰写并由其他两名成员批准的主要判决书中,最高法院指出,ECP对2024年2月16日同意宣誓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的调查结果与记录的材料的重量相反,在法律上是不可持续的。

PML-N声称,在奎达NA-262选区赢得选举的独立候选人Bazai最初提交了入党宣誓书。

然而,根据PML-N的说法,他后来“改变了忠诚”,成为逊尼派独立委员会(SIC)的一员,该委员会由PTI支持的独立候选人组成。

Bazai声称,关于他加入PML-N的宣誓书是假的。然而,鉴于2017年11月21日的《选举法》,ECP已经取消了他的席位。

最高法院表示,由于巴扎伊没有被发现是PML-N议会党的成员,PML-N主席关于上诉人叛逃该党的声明,以及ECP通过质疑命令确认的声明,没有管辖权。

“因此,这些上诉是允许的。委员会所通过的受到质疑的命令被搁置,而PML-N党的领导人所作的上诉人已脱离上述政党的声明也未得到证实。

“因此,上诉人从NA-262席的国民议会成员资格恢复为独立成员,而不是作为PML-N议会政党的成员。”

然而,法院澄清说,本院关于2月16日的同意宣誓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的裁决取决于民事法院的最终裁决。

声明说:“考虑到上诉人关于伪造和使用虚假同意宣誓书的指控的严重性,我们希望正在审理民事诉讼的民事法院和正在审理刑事诉讼的地方法官能够尽早做出同样的裁决。”